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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奥新闻


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


 

 

山东中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文件
 
 
 
中奥办 [2017]1号
 
 
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
 
 

公司所属各单位:

2016年度,中奥电力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围绕“真诚奉献社会和他人,才会被社会和他人认可”的核心价值观,发扬“追逑卓越、奉献自我、创造精品、服务社会”的企业精神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拼搏进取,促进了集团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。这此过程中,涌现出了一批为企业发展不辞辛苦、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标杆,弘扬典型,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经集团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推选,集团考核领导小组评议、审核,并报集团董事长批准,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
一、 先进集体(排名不分先后)

公司装配部、供应部

二、 标兵(排名不分先后)

朱合明、孔祥瑞

三、 优秀员工(排名不分先后)

刘云燕、李滨、胡文强、毕研博、梁鹏、王健、

王记华、夏永林、郑猛、张亚飞、刘富全、刘春凤、孙浩涛

四、二○一六年度销售状员奖

    王磊

 

希望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,不断鞭策自已,保持荣誉,继续努力,勤勉工作,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再创佳绩。同时,集团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受表彰的优秀员工为榜样,学习他们忠于公司、爱岗敬业、遵章守纪、敢于负责、不计得失、团结协作、乐于奉献的精神,为中奥公司早日实现装备现代化、经营国际化、管理科学化、产品及服务精尖化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!

 

 
 
 
 
2017年1月24日
 
 
主题词 公司    表彰   决定

综合部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月24日印发